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泰兴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广告设施升级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6795.27万元已经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1、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
本项目该工程为泰兴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广告设施升级项目,建设高速两侧高炮广告170个。
(2)工程地点:泰兴市。
(3)最高投标限价:16795.27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5)质量标准:合格。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广告设施升级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一级或建筑工程建造师一级】(含)以上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四表一附注、签字盖章页、营业执照及注册人员证书;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企业注册后的审计报告)。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须满足下列要求: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2)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
注:4(1)、4(2)、4(3)、4(4)、4(5)、4(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将报名材料递交至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完成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投标单位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报名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社会保险,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联 系 人:马梦薇
联系电话:15398506362
2024年4月19日